instructor
|
Constitution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系學會名稱為應用英語系學會,編號G08,以下為本系學會英文名稱
「Tainan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Student Association of Applied English Department」。
第二條
本系學會任據台南應用科技大學以下簡稱本校課外活動指導組頒訂之學生社團輔導設立之社團,並隸屬於本校學生活動中心,
主管單位為本校課外活動指導組。
第三條
本系學會成立宗旨在於為了解除同學的生活壓力、及功課壓力,藉由系學會組織,讓同學增加情感交流,多多結交朋友的機
會,讓同學在百忙之中,獲得寶貴友誼,實為本系學會成立之宗旨。
第四條
本系學會會址設於台南市永康區中正路529號
台南應用科技大學圖資大樓六樓
第二章 會員
第一條
凡現就讀本校應用英語系之日間部學生,均為本會會員。
第二條
已繳會費之會員權利
1.會員以優惠報名費參加本會舉辦之各項活動。
2.會員行使選舉、罷免、被選舉權。
3.享用其應得之福利。
4.借用本會之資產及資料。
第三條
會員義務:
1.遵守師長及本會規定之事項。
2.繳納本會所規定之費用。
第三章 組織及職掌
第一條
組織章程及各項辦法如下:
1.議決本系學會各項工作計畫,報告及經費收支、決算等事項。
2.本會會長、副會長及各組組長人選之選舉及罷免事項與同意權行始。
3.監督本會幹部之行政工作。議決本會財產之處分。
4.有關本會之各項決議事項,均須三分之一以上會員代表出席,出席人員三分之一以上通過,始成決議。
5.本會設有會長一人、副會長一人或兩人。其人選由系學幹部提名投票, 系上同學選舉同意後,開始擔任。
6.於每學期初、末召開會員大會。
第二條
會長、副會長、顧問其職掌如下:
會長職務
1.負責會內各項工作計畫、執行及檢討,並接受應英系同學及主任之指導。
2.具有副會長之派任權,負責主持及指導本會之會議。
3.代表本會與學校其他組織、社團及校外大型活動的聯繫與合作。
4.遴選幹部。
5.定期召開例行會議,並代表出席各項會議。
副會長職務
1.會長缺席或因故無法處裡事務時,其為代理人。
2.協助策劃各項工作計畫、執行檢討與考核。
3.專責核心及小組的勤缺統計工作。
4.監督系學會評鑑資料的製作管理及系學會各組別之運作。
顧問職務
1.由前會長及各前任幹部所擔任。
2.給予系學會成員意見及各活動之經驗,使其順利完成各活動,增進系學會品質及技術。
第三條
本會會長之遴選應符合下列標準及程序
參選資格
凡擔任本會之幹部一年經歷以上者,可出任會長之職位。
提名方式
由本會幹部符合資格之幹部,經由本會半數投票表決通過選出會長及副會長候選人代表
選舉制度
由全體學生以不記名方式普選之,會長及副會長任期均為一年。
罷免制度
會長因失職或不稱職時,得由會員提出罷免案,經『四分之一』以上同學連署;全體會員『三分之二』表決通過即生力,並呈
報系主任備案。前項罷免案通過後,由副會長接任會長職務;副會長由本會幹部推薦派任之。若前項罷免案不成立,該學期不
得再提出罷免案。會長自動請辭時,須提出辭呈, 經本會幹部代表三分之二表決通過後,會長即由副會長接任之。
第四條
本會設有活動組、總務組、文宣組、公關組。各組設有組長一人、副組長一名及組員數名,其組長人選由會長遴選服務熱心,
向會員大會提名或同意後任用之,各組組員由各組組長遴選,報請會長核可後任用之,各組工作職掌如下:
活動組
1.負責學會對內及對外大型活動之策劃、執行與撰寫。
2.學會對內及對外相關活動之主持人。
3.針對活動內容做討論統整,需規劃活動細節。
4.負責運動會與校慶實之相關活動。
5.舉辦組內能力提升活動。
6.系上之管理及支援。
總務組
1.各項活動預算之審核。
2.負責系會各項財務收支管理明細。
3.期末時完成收、支出明細表之製作及統整,簽請權責人員核備並公開帳目。
4.組長確實管理與製作組內活動資料與召開小組會議。
5.支援其他組別,執行學會活動。
文宣組
1.管理各項活動紀錄之案卷,並擔任核心會之會議記錄工作。
2.製作開會簽到表格及活動問卷。
3.統整歷屆指導老師資料及系學會幹部資料。
4.幫助活動組製作相關宣傳文件。統整所有系上即系會通訊錄。
5.支援其他組別,執行學會活動。
6.統籌本會相關活動之各項美工製作、海報及邀請卡之設計。。
7.組長確實管理與製作組內活動資料與召開小組會議。
公關組
1.設計、製作、管理系會網站。
2.本會相關活動之拍攝、照片檔及各項活動電子檔之建檔,以利交接。
3.製作電子報並定期發刊。
4.支援其他組別,執行學會活動。
5.負責學會對外之師長邀請及其他相關聯絡事宜。
6.配合活動組宣傳學會對內及對外之活動。
7.負責系服及其他對外廠商之接洽。
第五條
本系學會各工作組長當選後,若受記過以上處分、及因故不能勝任職務時,由會長直接更換接之,並順報請會員通過,各組組
員若因故不能勝任職務時,由其工作組長報備會長更換之。
第六條
本系會會長、副會長及各組工作幹部均任期為一年、連選得連任、連任以一次為限。
第七條
本系學會設有指導老師三名,以指導系學會運作,其人選由主任尋找。
第八條
本系學會可視實際需要聘請資深系學會幹部擔任顧問,指導協助辦理各項系學會會務,其人選由會長提報幹部會議後聘任之。
第四章 經費
第一條
本系學會經費來源如下:
1.會員繳交之會費,其金額權由會長提出通過後,向會員收取。
2.本校課外活動指導組之各項活動補助。
3.本校學生會之各項活動補助。
4.自由樂捐。
第二條
本系學會以四年一次收齊為原則,繳交者均為會員。
第三條
A:若有中途被退學、轉學,其所繳交之系費不予退還。
B:除轉學或退學者因無法繼續享應得之福利,得退等比例之會費外;其餘會員不應藉故要求退會費,以利系學會活動
正常運作。
第四條
本系學會各項收支經費,均由總務組製作報表,向會員提出報告,經通過後時可列入紀錄及存檔。
第五條
本系學會每年於會計年度開始前一個月由相關幹部編造年度工作計畫及收支預算表,提報會員代表大會決議,並於會計年度結
束前一個月,編寫收支預算表、收支帳目、財產清冊等。
★.本學會任何財產外借須經正副會長及總務長之認同方可外借。
★.外借之東西須於一週內向系學會登記。
★. 本章程若有未盡事宜,由系學會會議,議決修訂。
★. 本章程未規定之事項,另依本校處課外活動指導組訂頒之規定辦理。
★. 本章程經會員代表大會通過,並呈報本校訓導處課外活動指導組校備後遵照施行
第五章 附則
歷任會長
1990年09月應用外語系科學會成立選舉 第一任會長-黃筱蘋
2000年12月應用外語系科學會會長改選 第二任會長-柯惠馨
2001年12月應用外語系科學會會長改選 第三任會長-吳怡靜
2002年12月應用外語系科學會會長改選 第四任會長-郭宜蓁
2003年12月應用外語系科學會會長改選 第五任會長-胡芷吟
2004年12月應用外語系科學會會長改選 第六任會長-鍾宛真
2005年06月應用外語系科學會會長請辭 第六任代理會長-莊雅婷
2005年12月應用外語系科學會會長改選 第七任會長-王漢蕎
2006年12月應用外語系科學會會長改選 第八任會長-胡芷吟
2007年12月應用外語系科學會會長改選 第九任會長-洪瑩慈
2008年12月應用外語系科學會會長改選 第十任會長-陳芃臻
2009年12月應用外語系科學會會長改選 第十一任會長-張馨文
2010年12月應用外語系科學會會長改選 第十二任會長-王仁和
2011年12月應用英語系科學會會長改選 第十三任會長-蔡易勝
2012年12月應用英語系科學會會長改選 第十四任會長-陳宏源
2013年12月應用英語系學會會長改選 第十五任會長-李家誠
2014年12月應用英語系學會會長改選 第十六任會長-洪沂萱
2015年12月應用英語系學會會長改選 第十七任會長-陳品瀚
2016年12月應用英語系學會會長改選 第十八任會長-陳汶婕
2017年12月應用英語系學會會長改選 第十九任會長-周冠呈
★. 應用英語系學會,顧名思義就是應用英語系學生自治會,也是整個應英系科的軸心所在,透過有效的管理和整頓,讓一
個應英系成為一個有系統、有調理的學生自治會。
第六章 系學會階段目標
短程計畫
提升內部:
積極招募四技二技幹部人才。
加強內部團結向心力、負責、熱心服務精神。
定期舉辦幹部研習,提升幹部能力。
活動發展:
活動內容創新及經費制度。
大型活動企劃內容成效表現達至專業等級。
學術活動實施加強。
本系傳統活動創意變化多元。
各校交流:
活動聯合舉辦,相互切磋。
積極與他校他系幹部交流,交換資源。
中程計畫
全校發展:
推動外語週,提供全校學生外語環境。
推廣全校性活動實施制度。
長程計畫
國際觀:
舉辦多文化國際文化交流活動,讓同學藉由活動認識新世界。
建教合作:
與國內業界合作,爭取本系學生實習就業機會。